日前整理舊書刋與雜物,偶然看到一段數月前之舊聞,報導台灣水患救災工作,政府反應緩慢,令致民間之人命、財產損失更加嚴重,「慢」似乎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。
多年前踏入社會工作時,聽到一位前輩説了一句 「寧錯莫慢!」,意思即謂寧願冒著做錯的危險也不要行動太慢,假如在進行中真是產生了問題,期間才再作補救,正如香港人多年之俗語常道:「執輸行頭,慘過敗家!」,香港人最害怕「執輸!」,錯失先機,似是一件很丟臉的事,聽後便奉此為「金科玉律」,視之為「座右銘」;如是者,經多年實踐,便發覺問題多多,因為很多把握時間,快速行動的事情,可能是因為評估不足,經驗不够,草率大意等各種問題,引致後來需要付出無限的精力與資源才能重回正軌,可能為了這個「快」字而需要付出沉重的代價;因此在心目中堅決地否定了這個「寧錯莫慢」的理論。
近年來在很多事情上又體驗到「快」的重要性,原來所謂「快」,應是抓緊那稍瞬即逝的一刻時機;世上有一些事情是某一刻,做某些事才是最適合的,正如大家常説的天時、地利、人和,當三者同時出現而你又思考太多,錯失了這個最適合的時刻,機會便可能永不重現。
看來單是「快」或「慢」,並不是最重要,分析與把握機會之能力才是要點!
2009年1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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