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天前聼到一位朋友說:在香港活了數十年,這段時間突然覺得它像是一個陌生地方,使我想起兒時曾經有志當一名執法者,去保護市民生命財產,彰顯公義,後來看到殖民地政府管治下的警隊,公然貪污(當時還未有廉政公署的誕生),才打消了念頭。
今天,我們的執法者已經是截然不同了,香港能夠以自由、法治而享譽國際,各部門的執法者是功不可沒。
香港能由一個漁港而變作今天的國際大都市,當中經歴過滿街真假炸彈的《六七暴亂》、黑白難分的《廉政風暴》、民不聊生的《沙士肆虐》、欲哭無淚的《金融海嘯》、無數大小的經濟危機,天災人禍等都屹立不倒是有賴香港人傳統的理性、堅毅、刻苦、靈活與努力才能一一跨過去,這些都不是單凴違反法律、擾亂別人日常生活、影響別人生計、不上班、不上學所能解決的危機。
想起了兒時的志願,心想假如真的是當了警務人員,那我會如何處理下面的一些問題:
自由,誰人都喜歡,但以影響別人自由權利,違法的方式去爭取,個人是完全不能接受,若以身為執法者的角度去看更加説不通,不合情不合理,但每天看著違法的事情,卻不能執法,那内心的公義如何平抑?
與一批試圖違法的人對峙,為的是去保護另一批違法的人,已經顛覆了正常的思維方式,心理如何作出平衡?
聼說有一批人,準備幫助執法者去清理那一批違法的人,到時情況失控的話,正常的執法守則可能不適用,那執法者用什麼準則,去處理現場全部都有可能是違法的人呢?
還有很多類似的問題,更不要說疲累,被受衝擊等其他問題了,真是想得多一點也會頭痛,實在要給前綫的警務人員一個敬禮。
2014年10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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